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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1493060221 | 發表時間: 2007-11-03 21:15 |
Quite a regular ![]() ![]() 註冊日: 2007-09-26 來自: 發表數: 70 |
[新聞]原爆飛行員死不道歉 倖存者憤慨 來源:自由電子報(自由時報官網)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nov/3/today-int3.htm 〔編譯鄭曉蘭∕綜合報導〕一九四五年八月六日,駕機在日本廣島投下全世界第一枚原子彈,在終結大戰的同時也造成慘重傷亡的美軍飛行員提貝茲,一日在自家以九十二高齡辭世。提貝茲終其一生不曾為投彈攻擊行動致歉,讓日本原爆倖存者和反戰人士等大感不滿。他生前因此特別叮囑友人死後希望海葬,不要舉行葬禮或設置墓園,以免引來抗議人群徒增困擾。 提貝茲晚年深受心臟疾病所苦,兩個月前身體急速衰弱,一日因年老體衰,病逝於美國俄亥俄州哥倫布市寓所中。提貝茲於二戰期間,奉命駕駛以其母之名暱稱的B-29型轟炸機「伊諾拉蓋伊號」,從廣島上空投下重達九千磅,被稱為「小男孩」的原子彈。時至今日倖存者仍擺脫不了當時的痛苦回憶或原爆後遺症的折磨。 提貝茲生前在接受訪問時,對於投擲原子彈的正當性毫無懷疑,也曾表示:「投擲的原子彈結束了大戰,我不曾後悔。」然而,原爆倖存者至今對此仍感到遺憾。 現年七十九歲的原爆倖存者,現任「日本原子彈暨氫彈受害者團體協議會」代表委員的藤平典說:「提貝茲身為軍人,奉命行事。但我希望他能了解那是個錯誤,並且向死難者以及長期深受後遺症影響的人道歉。」 |
9611493060221 | 發表時間: 2007-11-03 23:06 |
Quite a regular ![]() ![]() 註冊日: 2007-09-26 來自: 發表數: 70 |
Re: [新聞]原爆飛行員死不道歉 倖存者憤慨 ![]() 執行原子彈轟炸任務的保羅.提貝茲(Paul W. Tibbets,時任美國陸軍航空軍上校)與其座機:B-29轟炸機--伊諾拉.蓋伊號(Enola Gay) 本圖來自:http://www.tangischools.org/schools/phs/think/man/tibpic.htm |
9611493060221 | 發表時間: 2007-11-04 00:32 |
Quite a regular ![]() ![]() 註冊日: 2007-09-26 來自: 發表數: 70 |
Re: [新聞]原爆飛行員死不道歉 倖存者憤慨 參與轟炸的伊諾拉.蓋依號機組員名單:
機長、正駕駛暨任務指揮官-----保羅.提貝茲上校(Col. Paul W. Tibbets, Jr) 副駕駛--------------羅伯特.李維斯上尉(Capt. Robert Lewis) 轟炸手--------------湯瑪斯.費爾比少校(Maj. Thomas Ferebee) 領航員--------------泰德."荷蘭佬"范科克上尉(Capt. Theodore "Dutch" van Kirk) 無線電手-------------理查.納爾遜中尉(Lt. Richard Nelson) 飛行工程師------------魏特.杜森柏里少尉(Sgt. Wyatt Duzenbury) 輔助工程師暨側機槍手-------喬.史提波克少尉(Sgt. Joe Stiborik) 雷達操作員暨側機槍手-------羅伯特.舒麥德少尉(Sgt. Robert Shumard) 雷達管制官------------傑克柏.貝西爾中尉(Lt. Jacob Beser) 機尾砲手-------------喬治."鮑伯"卡隆少尉(Sgt. George "Bob" Caron) 隨行兵器專家-----------莫里斯.R.傑普森中尉(Lt. Morris R. Jeppson) 隨行兵器專家暨投彈指揮官-----威廉."狄克"巴森海軍上校(Capt. William "Deak" Parsons) |
9612495401662 | 發表時間: 2007-11-04 02:54 |
Quite a regular ![]() ![]() 註冊日: 2007-09-24 來自: 發表數: 55 |
Re: [新聞]原爆飛行員死不道歉 倖存者憤慨 可能是因為原子彈的殺傷力太過強大而使大家焦點放在這上面
戰爭沒有贏家 如果說原子彈慘無人道 那其他戰爭殺人方式就是"合理"行為? 對軍人來說 他們真的就是奉命行事 他們可以道歉 但是道歉後是不是代表他們否定掉他們國家? 純粹個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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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1493471428 | 發表時間: 2007-11-07 17:04 |
Quite a regular ![]() ![]() 註冊日: 2007-09-29 來自: 台北。淡水 發表數: 50 |
Re: [新聞]原爆飛行員死不道歉 倖存者憤慨 我會覺得該道歉的應該不是那些執行的人~
畢竟他們不能想炸就炸 想不炸就不炸 這些都是他們不能所能決定的? 他們只是奉命行事罷了? 所以應該道歉的是當初做出決定的那些人吧 不過那些人可能都已經變成一堆白骨了吧! 就像樓下的回應一樣? 用原子彈攻擊很殘忍 那南京大屠殺就不殘忍嗎!? 總覺得戰爭的輸家總是那些無辜的百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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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1493451099 | 發表時間: 2007-11-07 22:47 |
Not too shy to talk ![]() ![]() 註冊日: 2007-10-05 來自: 發表數: 34 |
Re: [新聞]原爆飛行員死不道歉 倖存者憤慨 在戰爭中
其實沒有什麼對與錯 大家都是奉命行事 人民是最無辜的 該向無辜的人民道歉 因為不是他們要挑起戰爭的 只是無辜的受害者 |
9611495640889 | 發表時間: 2007-11-15 23:43 |
Quite a regular ![]() ![]() 註冊日: 2007-10-02 來自: 發表數: 54 |
Re: [新聞]原爆飛行員死不道歉 倖存者憤慨 一顆原子彈終止了二次大戰,也造成無數的家庭破碎
其所帶來的危害及後遺症至今仍然存在 提貝茲以為其投擲原子彈為維護世界秩序以及終止戰亂的正當性行為 卻沒有考慮到此作反違法了他們國家在民主中最重視的基本人權 此決策對日本人民造成莫大的損害 我想即使是因為情況危急而作出此決定 仍不可視傷害人民的生命、財產為伸張正義 故飛行員及上級的決策者應該對受到傷害的日本人民道歉 |
9611495010232 | 發表時間: 2007-11-16 00:35 |
Just popping in ![]() 註冊日: 2007-10-18 來自: 發表數: 3 |
Re: [新聞]原爆飛行員死不道歉 倖存者憤慨 我也認為該出面道歉的應該要是上級的決策者
雖然當下的選擇可能是迫不得已 可是畢竟還是造成了傷害.. |
9611494191710 | 發表時間: 2007-11-16 06:34 |
Just popping in ![]() 註冊日: 2007-09-25 來自: 發表數: 3 |
Re: [新聞]原爆飛行員死不道歉 倖存者憤慨 道歉是代表對於人的傷害或錯誤的行為致歉
如果對於前者道歉 那麼反過來想 對於戰爭引起國 是否要更加檢討和道歉呢??? 如果對於後者道歉 就代表他對他的行為感覺到錯誤 身為軍人 對於戰爭就要服從上級指示 要道歉也是上級來道歉 而不是要單一執行人員來說明 我只能說戰爭裡沒有對與錯.. 只有在結束後才能討論這種問題 |
9611494190480 | 發表時間: 2007-11-19 20:59 |
Quite a regular ![]() ![]() 註冊日: 2007-10-10 來自: 台北新店 發表數: 57 |
Re: [新聞]原爆飛行員死不道歉 倖存者憤慨 沒有所謂的什麼合理不合理的行為..
戰爭本來就是殘酷的事實 只要介入了 不免就是會造成傷亡 原子彈只是其中一種武器 但是他的威力卻足以讓大家去重視嚴重性 要不然只有拿刀劍的年代 會有多少人覺得戰爭很可怕? 不過畢竟戰爭還是建立在雙方國家問題 軍人也只是奉旨行事 沒有什麼人願意陪上自己性命在站場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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