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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402820079 | 發表時間: 2017-01-11 17:52 |
Just popping in ![]() 註冊日: 2016-09-29 來自: 發表數: 2 |
約翰藍儂生平 約翰藍儂1940年10月9日出生,他的母親茱莉亞,生長在一個中產階級的小康家庭裡,或許因為是最小女兒的關係備受寵愛,和個性堅強的姊姊相較之下,是一個隨性生活、性格奔放的女性。
而茱莉亞挑選的結婚對象艾佛瑞,有很多的問題,是一個大家都不認為適合結婚的人。艾佛瑞在九歲時失去了父母,在孤兒院長大,並在一艘客船上擔任服務員。他不但花心,做事也沒有什麼計劃,實在不能稱得上是一個品行端正的人。 然而茱莉亞聽不進任何人的意見,兩人很快地便在一起了。果然婚姻生活從一開始就很不穩定,即使兒子誕生了,也是四處玩樂,直到錢都花光為止。 茱莉亞不是個會乖乖在家裡等待丈夫回家的女人。她和一個年輕的陸軍軍官外遇,懷了孩子。在得知懷孕的時候,軍官已出發前往下一個勤務地點。當時約翰四歲,他不記得那個嬰兒的事情。因為他一生下來,就被送到挪威當養子了。 即使發生這樣的事情,茱莉亞依然我行我素。她再次和一個名叫約翰戴金斯的飯店服務生關係親密,開始一起生活。 像這樣不穩定的家庭,對年幼的約翰造成了影響,被認為有情緒不穩定的問題。茱莉亞的姊姊咪咪覺得這樣的情況不能再放著不管,於是介入了約翰的教養。 咪咪提出了領養約翰的請求。然而在這個時候父親艾佛瑞卻想要回自己的孩子。這對年幼的約翰來說,這場混亂的展開像要撕裂他的胸口似的。最後約翰由咪咪夫婦帶走,但約翰所受的心靈創傷卻久久無法消散。 不過被阿姨領養,對約翰來說也許是不幸中的大幸。不論留在母親身邊,或是跟著父親一起生活,約翰可能都會變成一個性格不穩定的人。阿姨給極度混亂約翰帶來了生活秩序與安心感,年幼的約翰漸漸穩定了下來。 因為阿姨夫婦自己沒有孩子,所以對約翰百般疼愛,但是對教養也毫不懈怠。約翰並不特別用功念書,但他成績優秀,特別在美術表現優異。進入頗具盛名的文法學校(Grammar School,英國的公立明星中學,是完全中學),除了本身的才華外,穩定的家庭環境,也占了很重要的因素。 然而就在約翰剛進文法學校的時候,他與母親茱莉亞再度頻繁接觸,開始每個星期的固定會面。在那之前,雖然他偶爾也會到母親處玩,但後來次數明顯增加了。與此同時,約翰的生活態度和成績明顯發生變化。他開始反抗老師,成績也急遽下降,並吸菸、偷東西。不久之後學會喝酒,還屢次喝得酩酊大醉。 開始脫離優等生軌道的約翰,比起被中產階級古板價值觀束縛的阿姨,活得自由奔放的母親更吸引他。他將一直隱忍在心中渴望母親的心情,全化為行動。 母親彈著班卓琴(又稱三弦琴),教約翰初步的和絃。可以跟母親一起分享音樂的喜好撫慰了約翰。對於母親他表示說:「說她是母親,不如說她更像是朋友。」 十六歲的約翰遇見了貓王艾維斯普里斯萊,完全被搖滾樂所俘虜。瞞著阿姨買了一把便宜的吉他,在母親家裡開始練習。約翰和朋友們一起站上位於利物浦的一個小舞台,開始在觀眾面前演出,阿姨迫於無奈,只好買一把更好的吉他給他,但是還是希望他能從事穩定的工作。約翰不做功課、光彈吉他,阿姨對此感到擔心。 學業一落千丈的約翰進了利物浦美術大學,可是,在那裡了解到學習美術的極限之後,約翰轉而尋求音樂的發展。對這樣的約翰來說,母親成為重要的支柱。就在這時,不幸的事情降臨,母親因為交通意外身亡。事情發生在與母親的關係正透過音樂日漸加深的時候。約翰永遠失去了找回母親感情的機會,留下的只有對音樂的想法,那無疑是唯一能更加接近母親的道路。 照片上16歲的John Lennon正與他的樂團Quarrymen(採石工人)在Woolton教堂前表演,採石樂團在當時被認定為不良少年樂團,所以家長都不敢讓孩子加入,深怕自己的小孩被John帶壞,他們其實只是把自己的頭髮梳得又高又油亮,以現在的眼光看其實還好,他們是一群貓王elvis的膜拜者,穿得要像elvis、髮型也要像elvis,最重要的是要跟他一樣帥,當時elvis就是他們的聖經。 由於團長是john所以氣氛一定不可能太和諧,樂團成員不定、素質不高,直到Paul McCartney的出現,才改變了採石樂團的命運,Paul因為朋友的介紹,去看了當時採石樂團的校園演出,在從小就學習樂器的Paul眼裡,確實是一個不怎麼樣的樂團,當在台上的John忘詞卻面不改色的掰完整首歌時,卻讓當時14歲的Paul在心裡偷偷佩服起他了。 15分鐘後,改變流行音樂史的一次會面出現了。 Paul為了打進採石樂團的圈子,決定在他們面前小露一手,這樣就不會被大哥哥們看扁,果然大家都對她刮目相看,他甚至還彈出了大家都沒聽過的曲子,這時候John渾身酒氣的跳下舞台說:剛剛Paul彈的是Twenty Flight Rock是他很喜歡的曲子,在14歲的Paul眼裡,16歲的John就像個大人一般。通常John魯莽行事都未經思考,Paul卻讓他認真思考,是否應該讓他加入採石樂團。由於Paul的琴藝確實略勝所有人,John也覺得Paul有Elvis的感覺,所以很喜歡他,最後還是拉他進入了採石樂團。 為了在Paul面前不丟臉,John開始認真彈琴寫歌,他們開始互相激勵,成為了密切的合作夥伴,也因為如此讓其他成員感覺被排擠,再加上1958年Paul拉了一位年紀比自己更小,琴技卻比他們所有人都優秀的 George Harrison加入,才13歲的他,眼神更銳利,他起來比他們都屌的George,讓其他人更加不舒服,就這樣大家都離去只剩下他們三個,之後John也開始了在利物浦藝術學院的學業, John在藝術學院的朋友Stuart Sutcliffe,用賣畫的錢買了一把貝斯,於1960年1月加入樂團就是他建議把樂團的名字換成「Beatals」, 而他們一直缺少固定的鼓手,終於在同年八月,面試了Pete Best,並讓他成為了披頭四的鼓手,於是The Peatles正式誕生。 John為人極其高傲,嘴巴無比毒辣,很不好相處。 Paul雖然彬彬有禮,但卻極端完美主義,控制欲很強。 高傲的John Lennon,自信的Paul McCartney,兩個同屬於絕對領導型的人物,同時被對方折服了,而Lennon/McCartney這個創作組合,從此開始書寫音樂聖經。 上圖是John和Paul和在樂團解散前最後一次接受電視訪談,這時的他們關係已經達到冰點,畫面上的他們感情已經不復以往,看不到青春少年時的那般親密,不會再一起坐在車後座,更不會肩並肩的創作歌曲,一路走來,他們始終被比較,彼此不斷的競爭,到最後走向反目的道路, 訪談中可看出來,其實他們很要好過,只是那段過往消逝太快,他們從最親密的夥伴變成最可怕的敵人,因為彼此的互相了解,反而成為他們攻擊對方的武器,John和Paul可以說是搖滾史上最令人惋惜的一對戰友。 然而他們怎麼可能知道1968年的這場訪談,會是他們的最後一次呢?而誰又知道12年後的John將死於槍殺案?若是有預知能力,相信他們這對音樂傳奇不會讓彼此走上這條路,而John也變成Paul最大的遺憾,他說至今都無法忘掉John的一切,不管是好是壞都深深烙印在他的心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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